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将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体现了国家对于职业教育的地位与作用前所未有的重视,反映出我国职业教育政策的重大突破。 通过《决定》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可以看到:中央政府对职业教育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要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出发,从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决定》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三大理由:一是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二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三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仅是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温总理指出“教育结构调整总的方向是: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明确提出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之一。职业教育应该成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应该是所有受教育者全面发展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应该是所有国民多样化个性发展所必须的终身教育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使更多的人能够找到适合于自己学习和发展的空间。缺少职业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职业教育应该成为全民的教育。 (一)实施“四大工程”,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向纵深拓展。 实施“四大工程”,即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组织实施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组织实施好“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组织实施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能力服务,组织实施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四大工程”的实施,必将不断增强职业教育自身服务经济社会需求的能力,多维度地展现职业教育的功能和作用。 (二)实施“四项改革”,对职业教育独特的办学规律和特征的认识程度有所突破。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抓好“四项改革”,即:第一,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转变,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第二,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切实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以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本位,不断提升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将是教学改革的关键;第三,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产教结合被认为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之一,实施工学合作的培养模式和半工半读制度被认为是今后职业教育的改革方向之一,不仅可以使来至困难家庭的学生有更多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而且可以使企业拥有更多学以致用的员工,是企业、学生和学校三方共赢的好事;第四,充分利用城市和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目前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薄弱,资源总量趋于减少。通过联合、合作办学,促进农村和西部职业教育发展也是我国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和促进西部开发的重要举措。从上述四项改革看出,办学思想逐步摆脱了普通教育思维的干扰,进一步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和规律。 (三)实施“四个计划”,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是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基本保证。国务院已决定,“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1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充实教学设备,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做出部署,为推动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好“四个计划”:一是要实施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重点建设好200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二是要实施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重点扶持建设 1000个县级职教中心。三是要实施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好高水平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是要实施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一直是教育中的薄弱环节,这四个重要的建设计划将会使之得以弥补和填充。 (四)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学生助学制度,是实现教育公平原则和教育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首次决定在中等职业教育中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制度,也是本次全国职教会令人欣慰的一个政策亮点。2004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已经达到1370万人,其中有相当一批来自贫困家庭的中职学生,急需得到资助。《决定》确定要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学生助学制度,“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的100亿元,其中一部分要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使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国家帮助和本人勤工俭学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此项政策将会帮助更多的贫困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使他们学到就业本领,提高他们创造社会财富能力和进而分享社会共同成果的能力,促进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谐社会的形成。 首先,外部环境的协调和配合是职业教育政策运行取得应有成效的先决条件。“我国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完成这一艰巨而崇高的任务,不仅需要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统筹力度,而且需要形成有利于技能型人才选拨,培养、成长和成才的社会大环境,技能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一样应当得到应有的地位和尊重,用人制度、劳动制度。奖励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等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或改革,保障技能型人才的价值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有将技能型人才的地位和待遇提高到应有地位,只有普通劳动获得应有的尊重和承认、只有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观念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职业教育的地位才有可能真正提高。 其次,教育内部环境的和谐与平衡是职业教育政策运行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也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必须转变“职业教育是差生的教育”、“职业教育是低人一等的教育”的陈腐观念,必须改变九年义务教育毕业时单纯以语言和数理逻辑考试的单一评价体系,变筛选淘汰式分流为个性特长式分流。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还需要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和扶持。据国际上有关专家测算.同等规模的职业中学所需经费投入应是普通高中的3倍左右,但我国的职业中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比普通高中要少.而财政投入不足又导致职业院校的学费普遍偏高。因此持续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应该成为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长期的责任。 |